银行存款利息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银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利息是一个月一给吗?
1、我国银行的活期利息结算日期一致,是每季度结算一次活期利息,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活期利息会发放到用户的银行卡中,也就是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以及12月20日结算活期存款利息。活期存款利息从存入的当天一直计算到支取日的前一天为止,常见的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2、定期利息是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不足一年或一个月的,折算成日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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