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京东员工李先生遭京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通过劳动仲裁及两次诉讼获胜后,李先生终于复岗,但几天后又遭京东单方面解雇。
李先生介绍,自己于2018年入职京东尚科,2019年4月公司以“整体业务、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为由,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但李先生称,公司实际上未发生组织架构调整,其同部门同事仍在工作。
此后,李先生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京东继续与其履行合同。京东不服裁决,先后两次上诉均被驳回。2020年11月9日,李先生在终审胜诉后前往公司复岗,3天后收到京东的第二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据悉,李先生入职京东级别是P7,任职产业合作岗。2018年9月15日正式转正,跟京东的合同签了3年多,2021年6月合同到期。
2018年底,李先生在促成京东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及顺义区政府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不久,李先生被领导约谈,称其能力不够,让李先生办理离职手续。而在被约谈前后,李先生还收到了京东云其他部门发来的感谢卡,赞赏其在上述签约项目中所做的贡献及所展现出的才能。2019年4月9日,李先生便收到京东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之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所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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