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涉及房地产的地方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提出要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这是在论述“国内大循环”的时候提到的。
第二,提出要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这是在谈及促消费的时候提到的,这点在以前的文章中我已经做了解读。
第三,在税制改革中,只是提到“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但没有直接提到“房地产税”,这点的确有点出乎意料。
第四,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部分,用了比较多的文字谈到了房地产的基本政策: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在一个涉及一个国家五年大计的文件,甚至涉及一个国家未来15年的(到2035年)的文章中,用了这么多的篇幅谈房地产,说明房地产不管你如何认为,它的确很重要,而且非常非常重要。否则,不会用这么多的篇幅谈。当然,读重要文件,一是要看哪些东西提到了,一是要看哪些东西没有提到。
提到的固然重要,没有提到的则可能更加蕴含深意。
正如我前几天发的一个关于经济统计数据的段子:“经济数据就像比基尼,暴露出来的部分固然重要,没有暴露的部分则更致命。”文件用了这么多的篇幅谈房地产,对于各界非常关注的房地产税,却只字不提,这的确值得探讨。
我对房地产税的态度,很多人都知道。记得2015年,某财税大拿公开预测,2016年房产税会出台,2017年会开始征收,我直接斥之为“胡说八道”,认为他根本就不懂房产税的复杂。并且公开放言,房产税在“5年之内出台的概率等于零!”现在5年过去了,事实也印证了我的判断,5年之内,房产税似乎距离出台越来越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压根就没提房产税。
本届人大完成房地产税的概率不大
这几年,我对此的公开判断是:本届人大完成房地产税的概率不大。我没有把话说死,但我认为2022年之前出台的可能性非常低。
这一次“十四五”规划建议没有提房地产税,是不是意味着在“十四五”期间房地产税也不会提上立法日程?不,我的判断恰好相反。我认为,“十四五”期间,可能是出台房地产税最好的时机,这个时机一旦错过,未来恐怕很难找到出台的时间窗口。
出台房地产税不是为了抑制房价
“十四五规划”建议没有提,不等于这事不在议事日程内。原因如下:
第一、规划建议稿中谈及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到房产税,但我认为,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中肯定包括房地产税,因为这是地方最重要的税种。此时不提胜有提。
第二、“十四五”土地财政肯定很难继续玩下去,出台房地产税的最重要目的就是为地方财政收入补充重要来源,这话以前根本就没说透,我索性说透,出台房地产税不是为了抑制房价,是为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第三、随着房地产相关信息的健全,对于家庭的“第三套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我相信“十四五”期间,土地制度的改革也会推进,相关的障碍会慢慢消除。而之前我之所以反对,是各种条件都不具备。
第四、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原则,房产税是手段之一,不管对于抑制房价有没有用,对于拥有多套住房的人征税,在民意上是可以得到广泛的支持的。只要明确“三套及以上征税”,老百姓拥护的不要不要的。
第五、“规划建议稿”是党的建议,不是事事都要提到,一般都是就主要的原则、方针和重大事项予以提及,具体的需要政府制定正式的规划的时候体现。我的判断,明年的“两会”,“十四五规划”的正式文件会审议,在文件中应该会看到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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